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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射线探伤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网上公示

X射线探伤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网上公示

 

2014年4月辽宁加宝石化设备有限公司委托辽宁辐洁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写完成了《辽宁加宝石化设备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室建设项目辐射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4年7月10日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对辽宁加宝石化设备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室建设项目辐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辽环审表【2014】63号)。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2018年4月经委托由辽宁胜嘉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对辽宁加宝石化设备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由沈阳军鹏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负责现场检测工作,由辽宁胜嘉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辽宁加宝石化设备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表》。

本项竣工环保验收内容与环评规划内容一致。

2018年7月5日由辽宁加宝石化设备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辽宁加宝石化设备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场会。会前,辽宁加宝石化设备有限公司组织验收组成员与专家,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以及辐射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验收会议听取了辽宁加宝石化设备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验收调查单位和检测单位关于本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以及验收现场检查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了相关资料。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规定:第十一条 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三)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 20 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现将《辽宁加宝石化设备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表》在辽宁加宝石化设备有限公司企业网站进行公示。

 

 

 

 

辽宁加宝石化设备有限公司

201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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